历史的忧思
2012-07-04 00:00:00

算是对《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一个读书笔记,其实一开始不想写了,因为就看第一本的时候比较有感触,再往后看就产生了世界本来不就该是这个样子么的幻觉,就觉得也没什么意思了。直到最近被一些事拉回了现实,就又想翻出来写一下了。再者本来开博客的动机之一就是不会被人莫名其妙的和谐掉,于是如果不写一些敏感、不正常、别有用心的文章就总觉得自己亏了。不过想到我是在这么一个所谓有着光荣传统,所谓担负着历史使命的学校,于是我就作罢了。毕竟我不像韩寒、李承鹏那样有着名人光环,也没有一个方舟子在每当我写一篇东西就积极的向世人证明这不是我写的。写一些读这一系列书的感受,不作任何联想。

民主和自由

其实略微一细想就会发现民主和自由两个词尽管总是同时出现,但这两个词在字面上的意思却是冲突的,就好像专政和自由冲突是一样的。如果少数服从多数的话,那么少数人的自由就可能被侵害,而这少数人有可能永远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而基于人是会犯错误的假设,永远无法保证多数人的做法就是对的,多数人都狂热而导致少数人受到迫害的所谓 多数人暴政 还是很多见的。德国对犹太人的灭绝,美国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民主,包括几十年前文革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这种假定多数人就一定是正确的观点在历史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不过当听到有人说中国人不适合民主的时候,我就方舟子了……你怎么证明,怎么证明,麦当劳能证明么?肯德基能证明么?太平洋那边的殖民地经过二百来年都演化成公认的成熟的民主制度,再近一点,从1863年的《解放奴隶宣言》来看,当年是奴隶的黑人都能当总统了,中国人是不是特殊了那么一点点,而且南边那个传统文化保留的比大陆要好很多的小岛上的民主实践貌似也在步入正轨。如果说民主的推进会带来流血牺牲的惨痛代价,结果也不一定就比专政好的话,代价太高的话,那么想一下那些在政治迫害、三年风调雨顺的自然灾害、计划生育中离开这个世界的生命话,这种规模和速度,再往历朝历代看看,再往世界各国扫一眼,我觉得民主的代价似乎是高了那么一点点。

枪在手

美国的各种枪击案让人觉得这是个很不靠谱的地方,找我原先的想法,怎么能让普通百姓有枪,这岂不要造反么?看了美国宪法的修正案,发现美国宪法还过分,不仅要求保证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居然还要求每个州必须有自己的民兵。这里的民兵可不是什么预备役之类的东西,照解释宪法那帮人来说当年美国能独立就是因为有民兵,所以民兵是用来抵抗联邦政府的……然后我就在书里看到了总统为了帮助一个黑人孩子入学带着联邦军队和州长带着民兵对峙的故事,然后我觉得这在中国哪个省长敢这么做这就是反党,反人民,颠覆政权,分裂国家,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了。可是在美国完了就完了。

其实美国历史上也是有着国家分裂的,有着和我们国家解放战争差不多的南北战争,什么南方早期占优势,北方获得民心取得最后胜利之类的套路,但美国对南北战争的反思似乎要深刻一些。这个战争的发展过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北方:哎呀,我们要以多数优势通过废除奴隶制了,哈哈,南方你们终于要听话了。

南方:算了,那我们退出联邦好了,兄弟们跑路吧。

北方:你们分裂国家,你们破坏统一,你们千古罪人!

南方:我们加入联邦本来就是自愿的,凭什么加进来就不让退出了,共产党还能退党呢。

北方:你们分裂国家,你们破坏统一,你们千古罪人!

南方:当年你们《独立宣言》的时候不说过政府压迫的话可以另开门户么,你们独立的事都忘了么?

北方:你们分裂国家,你们破坏统一,你们千古罪人!

南方:你们能说点别的么?

北方: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不说了,反正不占理,直接打丫的)

南方:喂!你们发动战争是违犯宪法的。

北方:呵呵

南方:喂!你们侵略呀,你们烧毁我们家园,屠杀我们的人民!

北方:呵呵

南方士兵:保卫长江,保卫黄河,保卫全中国!

北方士兵:貌似咱们发动战争没什么道理呀。

北方:这个战争呀……我想说的是……首先它是一场战争……所以呢……绕开各种因素来说……它不过是个……是吧……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独到之处的……至于为什么这么多省略号呢……对吧……明白了吧

北方士兵:…………

北方:啊,对了,我们发动战争有一个无比神圣的目标,我们要解放黑奴!

南方:少来了,你是觉得联邦有人退出你脸上不好看。

北方:奴隶制好黑暗啊,我们怎么能容忍这个制度存在呢。

南方:奴隶制又不违法,你凭什么打我。

北方:啊,我们这就立宪,宣布奴隶制违宪。

南方:我都独立了,你管得着我么?

北方:你违宪,你违宪,兄弟们上啊,打他!

南方:我能说脏话么……

最后北方通过战争途中的偷换概念骗得民心,获得了胜利,其实本质上这就是一场统一全国的内战。让人感慨的是,尽管南方失败了但却没有遭到所谓的胜利者严酷制裁,大家更多的是对战争的反思。战争一旦运作起来很多事情就说不清了,留下的是人员的伤亡和家园的毁坏,如果胜利的一方大唱功绩的话反而让人质疑。

上面就是有枪有民兵可以随时起义造反的后果,但是如果人民没武器又会怎样呢?总有人说中国人有根深蒂固的奴性,但是如果一把枪举在你面前,你手上没有任何防身的东西该怎么办呢?宁死不屈,死磕到底?如果有枪的话,城管们就不敢欺负路边小贩了;拆迁部就不敢强拆民房了;警察也不敢随便闯门逮人了;武警也不敢随便扔闪光弹了……为什么不敢打黄岩岛,敢打游行的人,乱七八糟分析那么多不就因为菲律宾有武器,游行的人没有么。既然外面的人已经用武器把政府逼成这个样子了,我等草民还是老老实实的不要给政府添麻烦了吧。

人是靠不住的,政府也一样

由于美国建国那帮造反派们都认为人是会犯错误的,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所以他们制定的宪法花费了大量的心思都是在限制政府的权力。因为一个不靠谱的人掌握了足以毁灭国家的权力,后果是很可怕的;同样让一个政府掌握了毁灭性的权力同样是可怕的。所以看美国的宪法讲的全是政府不能做什么,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这个能做但要和国会商量,那个能做但是要最高法院同意,诸如此类的条款,很少看到政府能痛痛快快的做一件事。

由于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和执行法律是三套系统,所以在美国经常看这三个系统掐架,总统刚宣布要对华友好,国会给一票否决了,于是大陆媒体就可以高唱某些国家不顾大国形象反复无常,说话如儿戏。其实这么分散的权力系统发出一个共同的声音还是很困难的,哪像党政军,公检法上下步伐统一的系统。

不同于我国的宪法,美国宪法正文压根就没提公民有什么权力和义务,全是政府不能怎么样,国会不能怎么样,最高法院不能怎么样,直到宪法修正案才想到还要给公民权力。结果所有条目还都是以政府不能做什么来保证公民的权力。看美国宪法和修正案的感觉就是这是一部由暴民制定的法律。修正案第十条很能体现这个暴民性————“宪法未赋予政府的权利都属于各州和人民”,给人的感觉谁在美国从政谁倒霉。

得益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美国政坛的各种丑闻事件,包括总统的私生活都能嚗光于媒体之下,还能传的满世界都知道。而有些国家领导人的事情全部都是野史和秘闻,搞不好媒体还会被禁评,媒体永远都是一副光荣伟大正确的嘴脸,其实他们也有难处。

即使权力如此分散,还是出现了尼克松水门事件这样的丑闻,不过想到尼克松不过是因为掩盖他手下给竞选对手装窃听器,他都没要求去装窃听器不过是给手底下人护个短,全国就闹腾的不行了。到最后还因为这事辞职了,美国人真是见识短呀,这才多大一点事呀,真是一群暴民呀。这要在中国,给谁装窃听器?装了又能咋样?掩盖是什么?